我國人優先申請外國專利之情形有逐年上升趨勢


近年來,我國國際政經的地位逐漸受限,這也對國人(也就是具有中國民國籍之自然人或法人)在國際專利布局方面帶來了一定的限制。特別是我國未加入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這使得國人無法透過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慧局)進行PCT機制的國際專利布局。

 

有國際專利布局需求的國人,基於語言和作業的便利性,通常會優先申請我國專利,然後再以該我國申請案為母案,主張國際優先權申請其他國家專利。然而,近年來有傳聞指出,國內的一些企業似乎開始從前述「先國內、再國外」的作業方式改變為「先國外、再國內」,也就是先申請外國專利,然後再以該外國申請案為母案,主張國際優先權來申請我國專利。國人「優先申請外國專利」的現象,如果確實存在,似乎反映了我國人在國際專利布局面臨特殊的現實。

 

本文利用智慧局提供之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TPSS),檢索有主張國際優先權、至少有一申請人為我國籍、2022年10月15日以前的公開與公告案。經去重、清理、剔除雜訊後,最後留下共59,364件案件,其中包括發明公開案與發明專利53,033件、新型專利4,790件、以及設計專利1,541件。

 

下圖係我國發明、新型、設計專利案件的歷年數據,其中長條部分的灰色呈現我國人當年申請專利的案件數、藍色呈現其中我國人優先申請外國專利的案件數,藍色線條則為後者佔前者的比例。如下圖所示,三種類型專利優先申請外國的數量及比例皆為上升,但我國人優先申請外國專利的情形明顯集中在發明專利。尤其近年我國人優先申請外國專利再回頭申請我國發明專利的比例已達到20%,也就是每5件中就有1件是先申請外國專利再回我國申請。其中,2011與2021年的比例均有顯著跳升,研判前者是因為2011當年我國與中國開始互相承認彼此的優先權主張,致有相當數量案件開始先申請中國再申請我國發明專利,後者則因2021年申請的我國案件中有不少仍在審查、尚未公開公告,以致分母偏低之故。

 

根據以上數據,我國人優先申請外國專利是確實發生且有逐年增強的情形,這種情形值得有司關注。本研究團隊因此將陸續探討這一現象對國人的影響、以及國人在從事優先申請外國專利行為時的一些特徵,例如是否與特定產業有關、是否有特定申請人在採取這種布局作法、以及是否存在集中於特定外國等,以便有司在日益艱難的國際情勢中,仍能為國人持續創造並提供友好的國際專利布局環境。